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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男友分手三個月,沒有特別傷心,因為明知大家相處的確不太合襯。但最近我知道他又拍拖了,對象竟然是我的其中一位好姊妹。我有種被背叛的憤怒,也很妒忌,我係咪應該從此唔好再同他們兩個做朋友?

 

陳詠燊
男人的看法

 

感情事,沒有絕對的對與錯。在賬面上,你們是分了手之後,他們才開始的,而你們的分手也不涉及第三者,好聽一點説,也算是因了解而分手,彼此也承認對方不是真命天子,其實也真的沒有甚麼好怨。

 

真的嗎?道理上如是,但感情,就是沒有道理可言。所謂沒有對與錯,也即是他們可能沒有錯,也不等如是對。你笑著接受一切,是你大方,但你看不過眼,感到嫉妒與被出賣,也不代表你有問題,只是你還未大方到那個地步而已。

 

誰説愛情需要大方?

 

一個人要好好管理好自己的人生,首要條件就是要對自己坦白,承認自己的真實情感。感覺永遠是最真實的,你覺得痛,覺得受到傷害,覺得不忿氣,統統是真實的,你可以做的,是要接納與擁抱他們,並承認真就是一個在普羅大眾心目中,不夠大方的。

 

你是沒有責任,強迫自己去改變,強行達到普世的友善標準的。

 

在未來,若然有朋友聚會,會讓你預感到他們會一起出現的話,你一天未準備好,也就一天都不要去吧。對著他們強笑的那場戲,你未必演得好,演得好也不會快樂,何況你也沒有責任去演的。

 

那麼,應該憤怒到何時?

 

這一點,當然沒有標準答案,但若然一定要説的話,我會答「憤怒到你不再憤怒為止。」就像是當你身體透支了,倒在床上想休息,應該要睡多久?當然就是睡到自然醒。

 

一切,都順其自然吧。

 

作為成年人,我們都太多事情要遷就了,若然連自己最真實的感覺都就壓抑來去成就大眾的期望,我們做人的意義還剩下甚麼?

 

黃婉曼
女人的看法

 

選擇同邊個做朋友,是你的自由。任誰都可以無理取鬧地,毫無原因地,不再和任何人互相來往。今次你做出這樣的決定,可能很幼稚,但自己的感受,是最重要的,不是嗎?

 

你確實不再愛你的男友了,而或許他們也的確是真愛,他們沒有錯,但你其實也無扮大方的必要。無論是妒忌,或是憤怒,都是屬於你的心情。別人改變不了,也就沒有資格叫你原諒或接受。

 

眼不見為乾淨,不做朋友,就不用面對別人的甜蜜或幸福,以免刺激自己。幻想起三個月前,你還和男友拍拖的時候,可能他們已經眉來眼去搭上了。他三心兩意,她虎視眈眈,只有你懵然不知。

 

好吧,也可能他們是無辜的,純粹因為他和你分手後,傷心過度,好心的姊妹嘗試開解安慰他,結果一拍即合;也可能好姊妹暗戀他已久,一直忍痛割愛,既然你們分手了,她才好意思執你的舊鞋。

 

原因可以有千百萬種,但承認結果事實,就是你們已經分手了。況且你根本就不再愛這個男人,你可以繼續若無其事同他做朋友,也可以從此當他是三唔識七的陌路人。

 

關係形式可以任你選擇,但更重要是做人的心態。自己不要,也不想別人得到,這是屬於幼稚園搶玩具年代的無理和無知。一個曾經被你愛過的人,難道你不是也應該希望他最終得到幸福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