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男友拍拖五年後,我們決定同居,還一起揀屋買傢私。前幾日,我們鬧交,男友提出分手,因為佢話覺得自己30歲仍然一事無成,不能給我幸福,所以唔想再浪費我時間。大家現在已經完全無話題,但我很不捨得我們一手一腳籌劃的新屋,更加不想將來見到他帶其他女人上我們的床!我現在應該好瀟灑地一樣嘢都唔拎就走,定係應該叫佢走?

曾幾何時,我很喜歡看一些時間管理,以至管理學的書,裡面學到的處事方式,對我的影響很大,有些道理我還帶到其他的範疇去用,包括愛情。
譬如,有本書提到應該怎樣面對複雜的案子或者問題。難題在我們眼中,之所以是難題,因為它好像千絲萬縷,怎也解不開一樣。所以當一件事情看來複雜,我們首先要做的事情,就是要將它變成簡單。
怎樣可以做到?將它一層層的分割去看,把一個復雜的難題,變成十個簡單的問題。
到時,你就會看得清了。
放到愛情,又即是怎樣?
你現在面對著的,其實是幾個問題。你是不是想復合?你捨不捨得這間屋?究竟應該是你走還是他走?
拆開來看,就清楚多了。
你想不想復合?看來,你問得去留這個問題,其實最捨不得的還是他。我不知你們之前的關係如何,但一個男人會用上這種原因來決定分手,無論真假,都是根源性的問題。若他真的沒有自信,那麼即使復合,未來日子,他都會隔三、五個月就發作一次,你能一直被他這樣轟炸下去嗎?若果是假,他明明有第二個原因,都要用這個將責任放在自己身上,讓你完全無反駁能力的中性藉口來分手,他離開的決心也很強了吧。
面對這個男人,若你仍想復合,你就繼續努力吧。若立定決定分手,就再想第二個問題。
你捨不得這間屋,怎麼辦?你捨不得的,究竟真的是「這間屋」,還是「有著愛情記憶的這間屋」?若是前者,「這間屋」在你心目中只是一間切切實實讓你不捨的死物,你就去爭吧。若然是後者……手都分了,這間屋,早就不再是這間屋了,你還要來幹甚麼?
來到這個地步,第三題,你自己懂得答了吧。

已經決定分手的兩個人,實在無必要將成件事睇得太過夢幻。
分手是很赤裸裸的事,醒下啦,他不愛你啦!
甚麼害怕自己一事無成,不能給你幸福,是用來分手的最大廢話藉口。
如果真有那麼愛一個人,覺得對方超級無敵好,那是打死也不會放對方走人,更加不會變成無偈可傾的狀態。
如果真有那麼為你著想,下定決心給好的生活條件你,那就即刻坐言起行吧,邊個話分手先可以打拚事業?
所以,分分鐘,他只是厭倦了你,甚至早已睇上另一個人,巴不得快些飛甩你。
不想做衰人,還要把責任推在你身上,彷彿你對他苛求的幸福有幾難以達到,而實情可能一起同居的租金和傢俬,你都爭住俾錢。
對一個要離開你,不再重視你的男人,他缺乏風度,你也不需要扮有型。
瀟灑地一樣東西也不拎走,除非你真是全部都再用不著,否則,你這樣做是完全沒有意義的。
奢望他睹物思人,還是讚嘆你的大方,抑或會愧疚甚麼都沒有補償給你?
咪傻!他可能只會抱怨點解你要留那麼多手尾給他執,還要搬去樓下垃圾桶,還要擔心下一任女友見到任何蛛絲馬跡。
就是如此現實,他以後不會把你的感受放在第一位,你也無謂浪費表情。
有甚麼值錢的,還是拿得就拿吧。
如果成間屋都值錢,那就留低啊。張床又不怕給其他女人睡了,要丟要換,隨你心意。
既然是你有份一手一腳添置家居的地方,習慣了,繼續住也零舍舒服;重新搵過一個竇,實在一點不容易。
可能租金又升了,還要行勻大商場小店舖揀傢俬,安排送貨,執拾雜物……缺乏當時二人同行的甜蜜,重置新居,只會令你自己更加辛勞又心酸。
即管坐享其成吧,霸住間屋,起碼分手後想哭,都有個安樂窩。
覺得自己一事無成,大大聲話要拚搏那個,又不是你。
那麼,走出這個屋企,由零開始,是他應該學習的第一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