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皮膚不好,一直有濕疹的問題,所以經常讓我感到自卑,幸好我遇上一個肯接受我的男友。不過,我們之間也有其他的問題,久不久在吵架之時,他就會拿這個來踩我,我是有點難受,但他都算是接受了我,我應該忍他嗎?要找到一個不介意我皮膚有問題的男人,應該很難吧。
你不是乞丐,不需要別人的施捨。
不否認,愛情從來都不是絕對的包容。愛情開始之時,大家都有過一份計算,他衡量過你的條件,你也考慮過他的質素,當大家都達到某一個可接受程度,你們才會決定開始。
但愛情始終不是條件的買賣,到最後,我們計算的,應該只有愛。
他有多愛你,你有多愛他。
在有愛的大前題下,大家都會去包容對方的缺點,又或者不完美的地方。有些缺點,為了大家相處上的好,作出改善與修正,是合理的,但有些不可改變的所謂缺陷,我們不單止要用上包容,更應該因為愛,而去擁抱這一份缺陷。
因為,那根本就是你的一部份。愛你,就要愛上全部。
你現在面對的,其實與高矮肥瘦,甚至頭髮多少,眼睛有多大,是否「二趾長過公」一樣,是與你身體並存著特質。一個愛你的男人去接受這一切,只是一件應份的事,而不是偉大的事。要求低一點的話,你仍然可以欣賞他,甚至感激他,但不應跪拜他。
你現在,就是將自己站了在低處,仰望著他,感激他「偉大」地沒有離開你,於是把一切,包括自尊都奉獻給他。
人生,不應該是這樣的。
何況,這個「神」亦看中了這一點,不停在在爭吵時揭你的傷口,用你的痛來要脅你。
你皮膚不好,是眼睛看得見的不完美,但在他身上,其實有著更多肉眼看不見的不完美。而這些不完美,遺害更深。
他根本不是「神」,甚至不是「人」,而是「魔鬼」。
記著,你在找一個愛你的人的同時,更要找一個你自己都值得愛的人。
你可以因為你對皮膚的不滿來影響到自信,但不可以因為這樣而殘害自己的人生。
每個人,都有資格用自己的方法,去過著最好,最有愛的生活。
要尋找愛的第一步,就是遠離「魔鬼」。
可不可以找到一個人愛你,受皮膚、身體、樣貌等等外表問題,可能有百分之一的影響;但你值不值得被愛、能不能夠幸福,就絕對絕對不應該同外表拉上百分之零點一的關係。
如果只是因為你有濕疹,就覺得有男人肯接受你,是何等難能可貴兼似執到寶般感動;那麼,你實在太輕視侮辱了那些愛上天生殘疾,甚至身患絕症的有情人。
憑外表去愛上一個人,是最低層次的愛;兩個人在一起,有沒有思想上的交流,日常生活是否相處融洽,對未來有無共同憧憬,於患難如何攜手度過,都是更重要的考量。
一開始,你便自卑看不起自己,把標準訂得過低,又怎可能找到一個超水準的男友?所謂接受你的人,竟然在嗌交的時候,直接揭你傷疤。看來你也給了他極高的優越感,認為他是「硬啃」了有濕疹的你,你非要跪拜感謝他不可。
這樣的關係,根本就不是健康的關係。愛你的人,會衷心欣賞你。即使知道你的缺點,也只會笑笑口拿出來講,而不是狠狠地用來插你一刀,令你更加難受和自卑。
重申一次,濕疹實在是太小太小的問題了!難道那些盲了啞了瘸了的人,就沒有權利得到幸福嗎?一個人,可愛之處在於性格。自卑正正是一種不討人喜歡的性格。想要找到一個真正欣賞你愛你的人,首先你要認同自己,同時完善自己。
濕疹即使沒有辦法根治,也必定有改善的方法。雖然我講過,每個人都值得被愛,但想辦法令自己變得更靚一些,的確會更加可愛。未必為了拍拖,純粹為了自己;未必最後真的會變靚,但在過程中,你會把注意力多些放在自己身上,會更知道自己的追求,也會鍛鍊出更堅定的信念去相信自己。
無論你最後能不能找到對的人,但一定要記得:真正的愛,從來都不能靠將就和乞求回來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