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做咗第三者兩年幾。今年年頭我哋分開了幾個月,但年中又再次一齊返。一齊嘅頭一年,大家都好開心,因為雙方都擺左好多時間係對方身上。但到後來,接近年尾嘅時候,我發覺自己唔可以再繼續落去,一來因為佢有另一半,始終心裡都會有比較都會唔舒服;二來,其實大家性格好唔同,到後來就愈來愈多爭吵。分開左幾個月,但其實期間我一直都好掛住佢,不過一直大家都無聯絡。年中嘅時候佢約我見面,頭幾次都係普通食飯睇戲。但我發現根本無可能去返以前咁,佢已經成個人唔同左,爭吵比以前更加多。
我好想完左段關係,但我未夠狠...
塵世間最愚蠢的事,就是重覆犯錯。然而大家仍每天都在做。
你都是成年人了吧,應該擁有著一定的分析能力。我不會一竹篙打一船人,說當人家的第三者一定是甚麼天大的壞事,沒有道德之類的話,我只會用實際的考量點去設想你的問題。
你這段第三者關係最大的問題,不在道德,而是你自己早就知道「唔work」。無論性格上,以致自己的心態上也「唔Work」,這才是重點。
當日,你們因為唔work而分手,這是經過一段成年人的成熟思考才得出的結論吧。怎料過了一段時間,你又因為心軟,又或者心癮,又把頭重新栽進去。
這次復合,你們有為了好好營運你們的第三者關係而把以前的困難克服過去嗎?沒有。
你明知是一條死胡同,但你還是再次走進去了。除了愚蠢,我真的不知應該怎樣去形容你這次的行為才對。
你問到怎樣可以狠心去把關係完結,我會答:心腸,不是說狠就狠的。
一個人去做一件明知是錯的行為,是性格的問題,而性格不是話改就改的。所以我不要提議甚麼方法讓你去「的起心肝」之類,我會提議你──繼續這段第三者關係。
為甚麼?
因為你真正不能離開的原因是──死得未夠慘。
你面前的這條「死路一條」,你還未走到最殘忍的境地。以你的性格,你一日未死到盡,慘到盡,傷到盡,你不會回頭。
就死一次,讓自己心甘命抵吧。當那一天,人家的正印來捉姦,男人出賣你,你輸得一敗塗地時,你就會走。
好慘?當然,但這是你第一天就知道的事。
怪得誰?
不可能在一起的兩個人,永遠也不可能勉強;沒有在一起的兩個人,也必定是有一些永遠也不能在一起的原因。
什麼叫不可能,就是他已經有另一半,而他也從來沒有打算過離開那個另一半。談什麼你們很相愛,都是廢話。畢竟,他沒有因為愛妳,而捨得放棄另一個女人。
時間可以改變一切,不過沒有改變到你們兩年來的關係,證明你們之間其實未夠好,而且只會越來越壞。不是嗎?你們試過分開過幾個月,因為性格很不同,因為大家已不是從前認識的那個對方了。
開初的刺激和盲目,可以把一段關係粉飾得異常浪漫。但當你失去耐性,知道自己永遠也得不到這個男人的時候,妳這個小三不甘心做聽話的乖女人,他那個負心男也毋需要再扮演痴情的兩難。
坦蕩蕩的相處,只會令彼此發現,其實你或妳並沒有比其他人好很多。言下之意,是他現在身邊的女人,沒有比你差很多,犯不著為了妳而放棄她,逢場作戲,合則來不合則去,也就不必掩飾太多的真性情。
妳沒有從他身上看到比從前更多的優點,很正常。日子過去,妳只會看到越來越多的現實。這一刻的妳,未夠狠,是因為妳還未曾輸得夠慘。可能要等到他在她面前刮妳一巴,逼妳落仔,借錢不還之類,才足以死心嗎?
愛一個人,掛一個人,恨一個人,都是很私人的感覺,沒有任何人能逼妳達到某一個情緒的高點。未離開,或許還有值得眷戀之處,如果還有一絲快感,而又輸得起,那就繼續徘徊多一會兒。
到了輸不起的時候,妳的狠儲到一定程度的時候,妳就一定能頭也不回地大步離開。時間,其實真的可以改變一切。主觀意志無能為力,就不如把結局交給時間為妳做決定吧。只要,四十歲的時候回望,妳不會怪自己白白浪費了那麼多的青春在一段沒有結局的關係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