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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好朋友告訴我,她在商場撞到我老公同另外一個女仔拖手行街,表現很親密。我忍不住質問過老公,他堅持話是普通女同事,只是陪她去揀禮物送人。我究竟相信邊個好?

陳詠燊
男人的看法

小時候有玩過那些自選結局的歷險書嗎?即「如果你選A,就揭到88頁;如果選B, 就到98頁」那種。

 

今天,可以玩一下了。

 

若朋友告訴你在商場見到你男友與另一個女人拖手,而男友說那個女人只是普通同事。當中最值得商榷的一點,是「拖手」。

 

很多的身體接觸,都可以找到藉口解釋,但男女「拖手」,卻是不能否認的愛情代號,而且任何一方都不能被動。所以先要確認是否真的有拖手。

 

第一步,我會提意你先找朋友確認一下,她有多肯定他們是真的拖著手。

 

若不完全肯定,我會提議你選擇就此了結這事,除非你沒有和這個男人一起走下去的打算。

 

因為同一件事,你已經問過一次,沒有新證據而再問,只是純粹傷害關係而已。

 

若肯定,她是百分百親目看見他們是拖著手的,你就要再考慮一件事。

 

你準備好分手了沒有?

 

若有,那你拿足口供之後,就有資格對質了。而那場對質,由於你當日不在現場,所以男人始終都會否認,最後變成大吵,關係難以收拾,而你也不再相信他,因此,分手就是最後的結局。

 

若沒有,又請你再考慮多一件事。

 

你愛他多些,還是他愛你多些?

 

若他愛你多些,即是你的籌碼仍比他多。你可以選擇暗示,讓他知道煲已穿,但你這次決定不計較,希望他以後醒目。

 

若你愛他多些,即是你怕他離開你,多於他怕你離開他,那你就只有──忍。

 

忍到幾時?忍到再忍不下去為止。

 

而這個過程,應該都不會太久。因為在一個那麼細的香港,一個男人去偷食,竟然都夠膽在公開場合拖手,只有兩個可能性:

 

一,他是白痴;

二,他根本不放你在眼內。

 

兩個原因,都應該很快可以激死你,讓你走很心甘命抵。

黃婉曼
女人的看法

撞破朋友的老公偷食,若然大家關係普通,還是無謂主動走去揭發。恐防八婆之餘,愛情是主角兩個人之間的事,要靠自己體會。

 

如果你同一個男人一起,而他偷食你又不知。一是因為他仍待你好好,二是因為你足夠蠢到毫無觀察力。第三者又何必走去破壞你們之間的平衡關係?

 

只有自己撞板,才能真正得到教訓,學識長大。更甚者,局中人可能根本不希望也不需要知道殘酷現實。愛得單純,有時也是一種幸福。外人何必自作多情地伸張正義?

 

但好朋友則不同,往往容易急對方所急,不希望你愛得盲目,不甘於你受到傷害,所以有那句講那句。除非是她也愛上了你男友,否則真無必要挑撥離間。

 

局外人來看,當然覺得好朋友可信過男友。但對你來講,信邊個,其實都無所謂,事實是怎樣也無所謂。重要的是,你還愛不愛這個男人?還想不想繼續同他一起?

 

如果不能失去這個男人,根本也沒有必要去追問聲討。每一次嗌交,只會再一次削弱這份感情。逼到他攤牌,你又是否能灑脫地講分手?如果可以,那連讓他解釋的機會也不需要給。現實,已經讓你的好朋友看到了,不是嗎?

 

你不願意離開,不願意相信,才會故作大方地再給他一次解釋的機會。他偷食,但仍願意為你作故仔,表示他也想維繫這段關係。眼見才為實,你為了一個自己並沒有親眼所見的原因而貿然結束這段關係,分分鐘會後悔。

 

自欺欺人的女人,永遠可以為自己為對方找到藉口。不見棺材不流眼淚,這也是大部分戀愛中人的通病。既然你還有信心去愛,那就趁被你親眼撞破偷食之前,盲目地愛吧。

 

就算結局證明了他真是一腳踏兩船的花心男,你懊悔地痛哭的時候,放心吧,好朋友應該不會恥笑你早知今日,何必當初的愚蠢,還是會好好安慰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