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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人都說,養小動物能增進感情。可是在我看來,牠們也可以殺死一段關係。

 

大約4年前,Daniel因為工作忙時常忽略了她,為了補償也好,為了安撫也好,於是買隻狗給她作伴。她走進寵物店,一眼就挑出了四肢短短,傻氣活潑的歌基狗仔,給牠改了個名字 "DeDa",是她和Daniel的名字湊合出來的。她挑的狗,她改的名,她照顧的,愛護的,最後分手卻不帶走。

 

我沒問原因,我還以為這與我無關。

 

自她走後大約半年吧,我就開始在Daniel 家中出現。每次牠都會很興奮地向我撲來,我們相偎著在沙發看電視,牠就會搖著尾巴裝可愛,要我們抱起牠。我常摸著牠的小腦袋,告訴牠也告訴自己,她不要你們了,我們是一家人,你以後就是我的毛小孩。牠好像似懂非懂的,我也是。

 

這樣的日子,很幸福。我想把幸福延續到永遠,因此順理成章地成了這個家的女主人。

 

搬進去以後,我才發現事情沒我想像的那樣簡單。我對「我們」之間的懷疑,由散步開始。

 

*** *** ***

 

「這麽晚了,你還要帶牠散步嗎?」晚飯過了很久,差不多11點了,他突然匆匆地給Deda上牽繩。

 

「牠看來有點生悶氣,鬧脾氣,我帶牠去走走而已。」Daniel連頭也不抬,飛快地穿好了跑鞋,再補充道:「再說,我有點想跑步。」

 

我有點納悶,因為他比我早洗完澡了,沒有突然外出跑步的道理吧?

 

沙發上的手機響起清徹的水滴聲,我就站在沙發旁,下意識轉身想去拿,他立即用說話制止了我。

 

「那是我的,我拿吧。」溫柔而平淡的語氣之中,好像有點不對勁。

 

他見我沒在動了,便悠閒地走過來拿起手機直接收在褲袋裡,也不看看是誰發的。

 

「走吧!」他輕鬆地笑著跟正在興奮搖尾巴的Deda說。

 

不知怎的,我對於他沒看手機這事很留心。是不想在我面前看嗎?

 


我是一個編劇。
我的最佳劇本,就是自己的人生。
我是一個作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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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saaabrina@favim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