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六年前我唔信前度對我專一,所以分了手。 點知最近重遇,原來他仲鍾意我。我其實已經對他無太大感覺了,但是又覺得他咁專一好難得,我要應承他一齊嗎?
舊情人的重遇,是很有趣的事。他是世界上你所有認識的人之中,最「熟悉」的一個。除非當年分手分得太難看,否則你們一單獨在一起,那種既遠且近的曖昧感,很容易讓你們再次產生「一試無妨」的感覺。
「一試無妨」?對,因為「一次污,兩次穢」,食多一餐飯,拖多一次手,親多一次嘴,甚至⋯⋯,你一時間都可能覺得沒所謂,因為你的愛情紀錄,好像不會因為這一次而增多。
你這次與他重遇,就發現他仍對你未忘情,而你又其實未至於真的還很愛他。開不開始好?那要視乎你的心態與性格。
雖說愛情最好讓大家處於對等關係,但世事那有這麼完美?你說你們分手已有六年,那麼你現在是哪個心境了?還在等享受一場轟烈的戀愛嗎?還是想開始進入另一個階段,組織家庭了?
你都明我想說甚麼了吧,若是前者,你就不要再害人了,因為明知他愛你多於你愛他那麼多,這段關係又怎會讓你得到滿足?而且被同一個人撇下兩次,對被撇者的打擊是很大的,你就當放過自己,放過別人吧。
但如果你打算修心養性組織家庭,而又未有合適對像,你跟他再試一試,也不是一件太壞的事。會傷害了他?也未必,因為若然你願意用另一個心態,去感受他的優點來計畫建立家庭的話,他在關係上又得到如願,你又得到一個可靠的人,即使感情不對等(其實又有哪一對是絕對對等?),發展一下,也可能有不錯的結果。
當然,這段關係最大的變數,還是你自己。
你幻想一下,如果未來三十年,他就是你唯一的一個男人,你甘心嗎?
這個決定,當然要交回給你自己了。
專一,確實是作為合格男友的其中一個重要標準。但是,要不要和這個男人在一起,更多的,是要問你自己:愛不愛他?
從前,你不信任他。現在,你貪戀他的專一。究竟,除了專一,你有沒有任何其他評斷一個男人的準則?
好的男人,不容易搵。但是不是好的男人,就一定適合你?又或者,是不是,好的男人就應該要一直受你的傷害?
既然已經傷害過對方一次,對他下錯過判斷,又怎忍心欺騙他多一次,以無太大感覺的靈魂,去回應對方這麼多年來的一往情深?
如果可以,不如繼續做朋友吧。以培養你對他的感情,倘若有一天,你發現自己愛火重燃,再一齊都未遲。
反正,他都等了你咁多年。而且,除了專一,會不會,也同時思考一下,其實你們兩個的性格或生活方式又夾唔夾呢?